十堰市一级消防工程师、审计师等资格证书发放通知
各位考生: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审计师等证书已从省里办理完毕,现将证书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证需提交的材料
1、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报考“免一科”的考生须另提供高级职称证书原件或资格证书原件。
温馨提示:如需代领证书,除携带考生本人上述资料外,代领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证书集中发放时间
为提高证书发放效率,证书实行集中时间发放,从2019年7月1日开始至7月18日发放,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和周五下午除外(因周末一般有考试安排,周五下午科室人员在外布置考场、准备考务工作,请考生尽量错开周五下午时间,敬请谅解)。
三、证书领取地点
十堰市人社局人事考试院考评一科(十堰市人社局大楼610办公室),咨询电话:8650722。
十堰市人事考试院
二〇一九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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