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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1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通知

来源: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9月1日]  【
摘要: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已发布2021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工作通知,报名时间:9月8日9时至9月15日18时;资格审核时间:9月8日9时至9月16日18时;网上缴费时间:9月8日9时至9月17日18时;准考证打印时间:11月1日9时至11月7日9时,考试时间:11月6日-7日。该通知内容详情如下:

关于2021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甘人社通〔2021〕359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消防救援支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37号)要求,现就我省2021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我省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共同负责。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具体负责组织报名、网报技术支持、考务组织实施、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发放等工作,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资格审核、抽查、政策咨询、注册管理等工作。

  二、考试设置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置“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客观题)、“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客观题)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考试时间、科目及考场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1年11月6日(星期六)

  上午 0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下午 14:00-16:30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2021年11月7日(星期日)

  上午 0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二)考点设置

  本次考试考点设置除省直、兰州市考区外,将根据报考情况在部分市州设置考区,请各市州所有报考人员严格按照现工作地或居住地选择考区,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条件及范围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及范围见附件。

  (二)告知承诺要求

  1.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在报名时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符合报考条件作出承诺,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及接受处理,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在报名时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需要现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考试机构将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相关要求,对所有的应试人员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加强全面管理,严格核查报名材料,加强对虚假承诺的惩戒。

  3.若应试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对虚假承诺的处理:

  (1)给予考试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且不退还已缴费用。

  (2)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3)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报名时间及程序

  本次报名采取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的方式。请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及时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站,按规定程序报名。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9月8日9时至9月15日18时

  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9月8日9时至9月16日18时

  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9月8日9时至9月17日18时

  (二)报名程序

  1.考生注册。首次报考人员应提前注册,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要重新注册,但须提前补充完善注册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核验结果,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

  2.上传照片。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已经注册并成功上传照片的考生无需更换照片。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一经确认不得修改。未使用该工具审核处理而自行上传的照片,报名系统无法审核通过,报考人员将无法完成网上报名。

  3.资格核查。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为“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确认后,系统自动审核报名资格,无需人工审核,可直接缴费。

  凡个人信息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须进行人工核查,人工核查分为网上提交资料核查和现场提交资料核查。

  (1)网上提交资料适用人员范围及需要上传以下资料

  ①2002年以前取得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报考的人员,上传学历证书原件彩色图片;

  ②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上传学位证书原件彩色图片;

  ③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上传认证报告原件彩色图片(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参照执行);

  ④ 取得军校学历的报考人员,上传电子学历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彩色图片;

  ⑤符合免试一科的报考人员,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时须上传以下三种证书任意一种,A. 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的高级工程师证书原件彩色图片;B.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原件彩色图片;C.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彩色图片。

  以上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后上传证明资料页面。如因个人原因上传图片模糊不清或上传错误导致无法通过资格核查,后果自负。

  【提示】上传文件格式必须为“.jpg”,文件要求大于100KB,小于300KB。

  (2)现场核查适用人员范围

  ①在报名时未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

  ②在报名时作出承诺后,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的报考人员;

  ③报名信息确认后,网上提交资料不清楚或提交资料存在异常的报考人员;

  ④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报考人员、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3)现场核查提供资料

  ①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的报名表1份,并签字确认;

  ②本人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原件和复印件;

  ③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符合免试一科的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三种证书任意一种,A.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的高级工程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B.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C.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网上缴费。报名成功后,请报名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除政策因素外,原则上不予退费。资格审查通过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http:/www.gszwfw.gov.cn),选择便民服务专栏中的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在查询(打印)中选择票据查询打印功能,输入缴款码信息自行打印非税发票,发票只能打印一次。

  收费标准: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收费依据见甘发改价格〔2020〕546号),《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每人每科65元,《消防安全案例分析》每人每科89元

  5.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应试人员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所选考试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21年11月1日9时至11月7日9时

  (三)报名咨询方式

  审核及政策咨询: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甘肃)站 

  联系地址: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301号(鉴定站一楼)

  网报技术咨询: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15号劳动大厦7楼710室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应试人员应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考前14天在“健康新甘肃”微信小程序申领“甘肃健康出行码”,每天关注“健康码”状态并进行体温检测打卡。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二)应试人员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检测。应试人员手机界面“甘肃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检测体温正常(<37.3℃)的应试人员方可进入考场。

  (三)持“甘肃健康出行码”非绿码的应试人员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应试人员,须按照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按人员来源地风险等级,落实相应的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符合要求的可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四)应试人员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五)应试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进入考点检查前要佩戴口罩并出示健康码,应试人员进入考场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六)应试人员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进入考场。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计算器。禁止应试人员将手机、智能手表、PDA,便携式手提电脑、有存储发射功能的计算器等电子通信设备在内的其它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带入考场座位。

  (二)考试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请广大应试人员务必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交通、天气等各方面情况,提前熟悉考场路线和考场位置,准时参加考试。

  (三)“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违规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

  (五)考试成绩查询: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公布成绩,请应试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查询。  

  附件: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及范围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1年9月1日

  附件: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及范围

  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凡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第十二条,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见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下同)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五)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六)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报名条件说明

  (一)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范围

  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包括: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技术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技术工作。

  (二)工作年限的计算方式

  工作年限、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三)学历、学位条件的具体要求

  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包括经过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取得的学历和学位,以及其他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免试条件

  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六条,符合《暂行规定》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一)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可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

  注:表中“专业名称”指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

  原文地址:http://rst.gansu.gov.cn/rst/c113809/202109/17958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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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chenz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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