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汽车库防火案例分析
一、情景描述
某汽车库地下3层,每层建筑面积均为4000m2,每层均设有四部封闭楼梯间,共设有420个停车车位;地下三层主要使用功能为复式汽车库和风机房,划分为两个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均为2000m2,且均设有两部防烟楼梯间;地下二层主要使用功能为普通汽车库、消防泵房、变配电室和风机房;地下一层主要使用功能为普通汽车库、风机房和消防控制室;地下一、二层均为每层一个防火分区。该汽车库按有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置了室内外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排烟系统和火灾补风系统等消防设施及器材。
二、分析要点
本案例主要分析下列内容:
根据使用用途,分析情景描述中汽车库的建筑分类,并由此分析其耐火等级。根据相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重点分析该汽车库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防火分区的划分部位及防火分隔设施类型,构造防火及安全疏散应采取的建筑防火技术措施。
三、关键知识点及依据
(一)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汽车库的分类应根据停车车位数量确定,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1997)的规定,情景描述中汽车库应为1类地下汽车库。地下汽车库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二)防火分区
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1997)的规定,情景描述中汽车库内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故其地下一、二层汽车库(汽车库是指停放由内燃机驱动且无轨道的客车、货车、工程车等汽车的建筑物)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为4000m2,地下三层复式汽车库(复式汽车库是指室内有车道、有人员停留的,同时采用机械设备传送,在一个建筑层里叠2~3层存放车辆的汽车库)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为2600m2。
(三)构造防火
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1997)的规定,情景描述中汽车库的构造防火应符合以下要求:
1)自动灭火系统的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应采用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烧体楼板与相邻部位分隔。
2)防火墙或防火隔墙上不宜开设门、窗、洞E1,当必须开设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或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卷帘。
3)电梯井、管道井、电缆井和楼梯间应分开设置。管道井、电缆井的井壁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不燃烧体。电梯井的井壁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50h的不燃烧体。电缆井、管道井应每隔2~3层在楼板处采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防火分隔,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4)该地下汽车库内的汽车坡道两侧应用防火墙与停车区隔开,坡道的出入口应采用水幕、防火卷帘或设置甲级防火门等措施与停车区隔开。当汽车库和汽车坡道上均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可不受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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