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灭火器的构造
知识点:灭火器的配件及构造
一、灭火器配件
灭火器应定期检查、检测和维修。
损坏——及时维修更换——无法修复——报废处理。
检修或使用后再充装,灭火剂和密封圈必须更换。检修时发现筒体不合格,则整具灭火器应报废;
其他配件不合格,须更换经国家认证的灭火器配件生产企业生产的配件。
二、灭火器构造
(一)手提式灭火器
在距燃烧处5m左右,放下灭火器,先拔出保险销,一手握住开启把,另一手握在喷射软管前端的喷嘴处。如果灭火器无喷射软管,可一手握住开启压把,另一手扶住灭火器底部的底圈部分。先将喷嘴对准燃烧处,用力握紧开启压把,对准火焰根部扫射。在使用干粉灭火器灭火的过程中要注意,如果在室外,则应尽量选择在上风方向。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充装压力较高,在5.0MPa左右,二氧化碳既是灭火剂又是驱动气体。
取消了压力表,增加了安全阀。
二氧化碳灭火器每年至少检查一次,称重法,低于额定充装量的95%就应进行检修。
不能直接冲击可燃液面,以免喷溅。电压超过600V,应先断电后灭火。600V以上电压可能会击穿二氧化碳,使其导电,危害人身安全。
室外选择在上风方向喷射,佩戴手套,不能直接用手抓住喇叭筒外壁或金属连接管,防止冻伤。在室内狭小空间,灭火后迅速离开,以防窒息。
(二)推车式灭火器
两人配合操作,使用时两人一起将灭火器推或拉到燃烧处,在离燃烧物10m左右停下,一人快速取下喷枪(二氧化碳灭火器为喇叭筒)并展开喷射软管后,握住喷枪(二氧化碳灭火器为喇叭筒根部的手柄),另一人快速按逆时针方向旋动手轮,并开到最大位置。灭火方法和注意事项与手提式灭火器基本一致。
03 灭火器的灭火机理与适用范围
知识点:灭火器的灭火机理与适用范围
冷却、窒息、隔离等物理方法,也有化学抑制。
一、灭火器的灭火机理
(一)干粉灭火器
一是靠干粉中的无机盐的挥发性分解物,化学抑制,阻断链式反应自由基;
二是高温作用下形成一层玻璃状覆盖层,从而隔绝氧气,进而窒息灭火。
另外,还有部分稀氧和冷却作用。
(二)二氧化碳灭火器
二氧化碳密度高,约为空气的1.5倍。在常压下,液态的二氧化碳会立即汽化,一般1kg的液态二氧化碳可产生约0.5m3的气体。——窒息与冷却。
二、灭火器的适用范围(根据可燃物的类型和燃烧特性将火灾分为六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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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 |
B类 |
C类 |
D类 |
E类 |
F类 | |
固体物质 |
液体或可融化固体 |
气体火灾 |
金属火灾 |
带电火灾 |
烹饪物火灾 | ||
水基型 |
适用 |
适用 |
适用 |
D类专用干粉灭火剂 |
适用 (水雾) |
适用(水雾、泡沫) | |
干粉型 |
ABC磷酸盐 |
适用 |
适用 |
适用 | |||
适用 |
| ||||||
BC碳酸盐 |
| ||||||
适用 | |||||||
洁净气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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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
适用 |
适用 |
| ||
适用 |
| ||||||
二氧化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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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
知识点: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
(一)工业建筑
根据其生产、使用、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分为以下三级:
(1)严重危险级。
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扑救困难,容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场所。
(2)中危险级。
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扑救较难的场所。
(3)轻危险级。
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扑救较易的场所。
灭火器配置场所与危险等级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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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危险级 |
中危险级 |
轻危险级 |
厂房 |
甲、乙类物品生产场所 |
丙类物品生产场所 |
丁、戊类物品生产场所 |
库房 |
甲、乙类物品储存场所 |
丙类物品储存场所 |
丁、戊类物品储存场所 |
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
危险等级 |
举 例 | |
厂房和露天、半露天生产装置区 |
库房和露天、半露天堆场 | |
严重 |
1.闪点<60℃的油品和有机溶剂的提炼、回收、洗涤部位及其泵房、灌桶间 |
1.化学危险物品库房 |
2.橡胶制品的涂胶和胶浆部位 |
2.装卸原油或化学危险物品的车站、码头 | |
3.二硫化碳的粗馏、精馏工段及其应用部位 |
3.甲、乙类液体储罐区、桶装库房、堆场 | |
4.甲醇、乙醇、丙酮、丁酮、异丙醇、醋酸乙酯、苯等的合成、精制厂房 |
4.液化石油气储罐区、桶装库房、堆场 | |
5.植物油加工厂的浸出厂房 |
5.棉花库房及散装堆场 | |
6.洗涤剂厂房石蜡裂解部位、冰醋酸裂解厂房 |
6.稻草、芦苇、麦秸等堆场 | |
7.环氧氢丙烷、苯乙烯厂房或装置区 |
7.赛璐珞及其制品、漆布、油布、油纸及其制品,油绸及其制品库房 | |
8.液化石油气灌瓶间 |
8.酒精度为60度以上的白酒库房 | |
9.天然气、石油伴生气、水煤气或焦炉煤气的净化(如脱硫)厂房压缩机室及鼓风机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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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乙炔站、氢气站、煤气站、氧气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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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硝化棉、赛璐珞厂房及其应用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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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黄磷、赤磷制备厂房及其应用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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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樟脑或松香提炼厂房,焦化厂精萘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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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煤粉厂房和面粉厂房的碾磨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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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谷物筒仓工作塔、亚麻厂的除尘器和过滤器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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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氯酸钾厂房及其应用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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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烟硫酸或发烟硝酸浓缩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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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高锰酸钾、重铬酸钠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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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过氧化钠、过氧化钾、次氯酸钙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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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各工厂的总控制室、分控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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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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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的控制室、设备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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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危险级 |
1.闪点≥60℃的油品和有机溶剂的提炼、回收工段及其抽送泵房 |
1.丙类液体储罐区、桶装库房、堆场 |
2.柴油、机器油或变压器油灌桶间 |
2.化学、人造纤维及其织物和棉、毛、丝、麻及其织物的库房、堆场 | |
3.润滑油再生部位或沥青加工厂房 |
3.纸、竹、木及其制品的库房、堆场 | |
4.植物油加工精炼部位 |
4.火柴、香烟、糖、茶叶库房 | |
5. 油浸变压器室和高、低压配电室 |
5.中药材库房 | |
6.工业用燃油、燃气锅炉房 |
6.橡胶、塑料及其制品的库房 | |
7.各种电缆廊道 |
7.粮食、食品库房、堆场 | |
8.油淬火处理车间 |
8.电脑、电视机、收录机等电子产品及家用电器库房 | |
9.橡胶制品压延、成型和硫化厂房 |
9.汽车、大型拖拉机停车库 | |
10.木工厂房和竹、藤加工厂房 |
10.酒精度小于60度的白酒库房 | |
11.针织品厂房和纺织、印染、化纤生产的干燥部位 |
11.低温冷库 | |
12.服装加工厂房、印染厂成品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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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麻纺厂粗加工厂房、毛涤厂选毛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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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谷物加工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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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卷烟厂的切丝、卷制、包装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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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印刷厂的印刷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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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电视机、收录机装配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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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显像管厂装配工段烧枪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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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磁带装配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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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泡沫塑料厂的发泡、成型、印片、压花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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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饲料加工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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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地市级及以下的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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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危险级 |
1. 金属冶炼、铸造、铆焊、热轧、锻造、热处理厂房 |
1.钢材库房、堆场 |
2. 玻璃原料熔化厂房 |
2.水泥库房、堆场 | |
3. 陶瓷制品的烘干、烧成厂房 |
3.搪瓷、陶瓷制品库房、堆场 | |
4. 酚醛泡沫塑料的加工厂房 |
4.难燃烧或非燃烧的建筑装饰材料库房、堆场 | |
5. 印染厂的漂炼部位 |
5.原木库房、堆场 | |
6. 化纤厂后加工润湿部位 |
6.丁、戊类液体储罐区、桶装库房、堆场 | |
7. 造纸厂或化纤厂的浆粕蒸煮工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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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仪表、器械或车辆装配车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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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不燃液体的泵房和阀门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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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金属 ( 镁合金除外 ) 冷加工车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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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氟利昂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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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用建筑
根据其使用性质,人员密集程度,用电用火情况,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1)严重危险级。
使用性质重要,人员密集,用电用火多,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扑救困难,容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群死群伤的场所。
(2)中危险级。
使用性质较重要,人员较密集,用电用火较多,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扑救较难的场所。
(3)轻危险级。
使用性质一般,人员不密集,用电用火较少,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扑救较易的场所。
危险因素与危险等级对应关系
使用性质 |
人员密集程度 |
用电用火设备 |
可燃物数量 |
火灾蔓延速度 |
扑救难度 | |
严重危险级 |
重要 |
密集 |
多 |
多 |
迅速 |
大 |
中危险级 |
较重要 |
较密集 |
较多 |
较多 |
较迅速 |
较大 |
轻危险级 |
一般 |
不密集 |
较少 |
较少 |
较缓慢 |
较小 |
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
危险等级 |
举 例 |
严重危险级 |
1.县级及以上的文物保护单位、档案馆、博物馆的库房、展览室、阅览室 |
2.设备贵重或可燃物多的实验室 | |
3.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演播室、道具间和发射塔楼 | |
4.专用电子计算机房 | |
严重危险级 |
5.城镇及以上的邮政信函和包裹分拣房、邮袋库、通信枢纽及其电信机房 |
6.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旅馆、饭店的公共活动用房、多功能厅、厨房 | |
7.体育场(馆)、电影院、剧院、会堂、礼堂的舞台及后台部位 | |
严重危险级 |
8.住院床位在50张及以上的医院的手术室、理疗室、透视室、心电图室、药房、住院部、门诊部、病历室 |
9.建筑面积在2000m2及以上的图书馆、展览馆的珍藏室、阅览室、书库、展览厅 | |
10.民用机场的候机厅、安检厅及空管中心、雷达机房 | |
11.超高层建筑和一类高层建筑的写字楼、公寓楼 | |
严重危险级 |
12.电影、电视摄影棚 |
13.建筑面积在1000m2及以上的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商场、商店的库房及铺面 | |
14.建筑面积在200m2及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 | |
15.老人住宿床位在50张及以上的养老院 | |
16.幼儿住宿床位在50张及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 | |
严重危险级 |
17.学生住宿床位在100张及以上的学校集体宿舍 |
18.县级及以上的党政机关办公大楼的会议室 | |
19.建筑面积在500m2及以上的车站和码头的候车(船)室、行李房 | |
20.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 | |
21.汽车加油站、加气站 | |
22.机动车交易市场(包括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及其展销厅 | |
23.民用液化气、天然气灌装站、换瓶站、调压站 | |
中危险级 |
1.县级以下的文物保护单位、档案馆、博物馆的库房、展览室、阅览室 |
2.一般的实验室 | |
3.广播电台电视台的会议室、资料室 | |
4.设有集中空调、电子计算机、复印机等设备的办公室 | |
中危险级 |
5.城镇以下的邮政信函和包裹分拣房、邮袋库、通信枢纽及其电信机房 |
6.客房数在50间以下的旅馆、饭店的公共活动用房、多功能厅和厨房 | |
7.体育场(馆)、电影院、剧院、会堂、礼堂的观众厅 | |
中危险级 |
8.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下的医院的手术室、理疗室、透视室、心电图室、药房、住院部、门诊部、病历室 |
9.建筑面积在2000m2以下的图书馆、展览馆的珍藏室、阅览室、书库、展览厅 | |
10.民用机场的检票厅、行李厅 | |
11.二类高层建筑的写字楼、公寓楼 | |
中危险级 |
12.高级住宅、别墅 |
13.建筑面积在1000m2以下的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商场、商店的库房及铺面 | |
14.建筑面积在200m2以下的公共娱乐场所 | |
15.老人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下的养老院 | |
16.儿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下的托儿所、幼儿园 | |
中危险级 |
17.学生住宿床位在100张以下的学校集体宿舍 |
18.县级以下的党政机关办公大楼的会议室 | |
19. 学校教室、教研室 | |
20.建筑面积在500m2以下的车站和码头的候车(船)室、行李房 | |
21.百货楼、超市、综合商场的库房、铺面 | |
22.民用燃油、燃气锅炉房 | |
23.民用的油浸变压器室和高、低压配电室 | |
轻危险级 |
1.日常用品小卖店及经营难燃烧或非燃烧的建筑装饰材料商店 |
2.未设集中空调、电子计算机、复印机等设备的普通办公室 | |
3.旅馆、饭店的客房 | |
4.普通住宅 | |
5.各类建筑物中以难燃烧或非燃烧的建筑构件分隔的并主要存储难燃烧或非燃烧材料的辅助房间 |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公路检测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城乡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公路造价师公路监理师化工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计量工程师
执业药师执业医师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高级职称护士资格证初级护师主管护师住院医师临床执业医师临床助理医师中医执业医师中医助理医师中西医医师中西医助理口腔执业医师口腔助理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公卫助理医师实践技能内科主治医师外科主治医师中医内科主治儿科主治医师妇产科医师西药士/师中药士/师临床检验技师临床医学理论中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