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仓库的防火分区
仓库物资储存比较集中,可燃物数量多,一旦发生火灾,灭火救援难度大,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因此,除了对仓库总的占地面积进行限制外,库房防火分区之间的水平分隔必须采用防火墙分隔,不能采用其他分隔方式替代。
甲、乙类物品着火后蔓延快、火势猛烈,甚至可能发生爆炸,危害大。因此甲、乙类仓库内的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且甲类仓库应采用单层结构。
对于丙、丁、戊类仓库,在实际使用中确因物流等用途需要开口的部位,需采用与防火墙等效的措施,如甲级防火门、防火卷帘分隔,开口部位的宽度一般控制在不大于6.0m,高度宜控制在4.0m以下,以保证该部位分隔的有效性。
设置在地下、半地下的仓库,火灾时室内气温高,烟气浓度比较高,热分解产物成分复杂,毒性大,而且威胁上部仓库的安全,因此甲、乙类仓库不应附设在建筑物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仓库的层数和面积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仓库的层数和面积
储存 |
仓库的耐火等级 |
最多允许层数 |
每座仓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和 | ||||||
单层仓库 |
多层仓库 |
高层仓库 |
地下或半地下仓库(地下或半地下室) | ||||||
每座仓库 |
防火分区 |
每座仓库 |
防火分区 |
每座仓库 |
防火分区 |
防火分区 |
甲 |
3.4项 |
一级 |
1 |
180 |
60 |
— |
— |
— |
— |
— |
乙 |
1.3.4项 |
一、二级 |
3 |
2000 |
500 |
900 |
300 |
— |
— |
— |
2.5.6项 |
一、二级 |
5 |
2800 |
700 |
1500 |
500 |
— |
— |
— | |
丙 |
1项 |
一、二级 |
5 |
4000 |
1000 |
2800 |
700 |
— |
— |
150 |
2项 |
一、二级 |
不限 |
6000 |
1500 |
4800 |
1200 |
4000 |
1000 |
300 | |
丁 |
一、二级 |
不限 |
不限 |
3000 |
不限 |
1500 |
4800 |
1200 |
500 | |
戊 |
一、二级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2000 |
6000 |
1500 |
1000 |
仓库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除冷库的防火分区外,每座仓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表2的规定增加1.0倍。冷库的防火分区面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冷库设计规范》(GB 50072-2010)的规定。
知识点:民用建筑的防火分区
民用建筑的防火分区
当建筑面积过大时,室内容纳的人员和可燃物的数量相应增大,为了减少火灾损失,对建筑物防火分区的面积按照建筑物耐火等级的不同给予相应的限制。表1给出了不同耐火等级民用建筑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表1 不同耐火等级民用建筑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名称 |
耐火等级 |
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 |
备注 |
高层民用建筑 |
一、二级 |
1500 |
对于体育馆、剧场的观众厅,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适当增加 |
单、多层民用建筑 |
一、二级 |
2500 | |
三级 |
1200 |
—— | |
四级 |
600 |
—— | |
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 |
一级 |
500 |
设备用房的防火分区 |
当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表1的规定增加1.0倍;局部设置时,防火分区的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倍计算。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设置防火墙时,裙房的防火分区可按单、多层建筑的要求确定。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营业厅、展览厅,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适当增加,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不应大于4000m2。
2)设置在单层建筑内或仅设置在多层建筑的首层内时,不应大于10000m2。
3)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不应大于2000m2。
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商业营业厅,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楼板分隔为多个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m2的区域。相邻区域确需局部水平或竖向连通时,应采用符合规定的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防火隔间、避难走道、防烟楼梯间等方式进行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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