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建筑平面布置
知识点:建筑平面布置原则
1)建筑内部某部位着火时,能限制火灾和烟气在(或通过)建筑内部和外部的蔓延,并为人员疏散、消防人员的救援和灭火提供保护。
2)建筑物内部某处发生火灾时,减少对邻近(上下层、水平相邻空间)分隔区域受到强辐射热和烟气的影响。
3)消防人员能方便进行救援、利用灭火设施进行作战活动。
4)有火灾或爆炸危险的建筑设备设置部位,能防止对人员和贵重设备造成影响或危害。或采取措施防止发生火灾或爆炸,及时控制灾害的蔓延扩大。
知识点:建筑设备用房布置要求
(一)锅炉房、变压器室布置
燃煤、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用房宜独立建造。当确有困难时可贴邻民用建筑布置,但应采用防火墙隔开,且不应贴邻人员密集场所布置。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用房受条件限制必须布置在民用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燃油和燃气锅炉房、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但常(负)压燃油、燃气锅炉可设置在地下二层,当常(负)压燃气锅炉距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6m时,可设置在屋顶上。燃油锅炉应采用丙类液体作燃料,采用相对密度(与空气密度的比值)大于或等于0.75的可燃气体为燃料的锅炉,不得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内。
常(负)压燃油、燃气锅炉——常压运行,没有安全隐患,故可以安装在任何地方,这几年燃油燃气常压热水锅炉发展非常迅速,绝大多数单位的采暖、洗浴都是采用了这种锅炉。
2)锅炉房、变压器室的门均应直通室外或直通安全出口;
3)锅炉房、变压器室与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50h的不燃烧体楼板隔开。在隔墙和楼板上不应开设洞口,当必须在隔墙上开设门窗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窗。
4)当锅炉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m3,且储油间应采用防火墙与锅炉间隔开的方式,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5)变压器室之间、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墙隔开。
6)油浸电力变压器、多油开关室、高压电容器室,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油浸电力变压器下面应设置储存变压器全部油量的事故储油设施。
7)锅炉的容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1-2008)的有关规定。油浸电力变压器的总容量不应大于1260kV·A,单台容量不应大于630kV·A。
8)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
9)应设置与锅炉、油浸变压器容量和建筑规模相适应的灭火设施。当建筑内其他部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5.4.12-8。
10)燃气锅炉房应设置防爆泄压设施,燃气、燃油锅炉房应设置独立的通风系统,并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关于对燃油、燃气锅炉房通风要求的有关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9.3.16。
(二)柴油发电机房布置
柴油发电机房布置在民用建筑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布置在建筑物的首层及地下一、二层,不应布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柴油发电机应采用丙类柴油作燃料。(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
2)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50h的不燃烧体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3)机房内应设置储油间,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m3,且储油间应采用防火墙与发电机间隔开的方式;当确需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4)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
5)应设置与柴油发电机容量和建筑规模相适应的灭火设施,当建筑内其他部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机房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三)消防控制室布置
消防控制室是建筑物内防火、灭火设施的显示控制中心,是扑救火灾的指挥中心,是保障建筑物安全的要害部位之一,应设在交通方便和发生火灾后不易燃烧的部位。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物内首层的靠外墙部位,亦可设置在建筑物的地下一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3)严禁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路穿过。
4)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附近。
5)消防控制室内的设备构成及其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控制与显示功能以及向远程监控系统传输相关信息的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和《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 25506)的规定。
(四)消防设备用房布置
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设备用房,如固定灭火系统的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和通风空气调节机房、防排烟机房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独立建造的消防水泵房,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水泵房,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或地下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的楼层;其疏散门宜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消防水泵房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电梯机房应与普通电梯机房之间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分开,如开门,应设甲级防火门。
建筑平面布置重点归纳 | ||
锅炉房变压器室 |
首层或地下一层 |
|
柴油发电机房 |
首层或地下一二层 |
|
消防控制室 |
首层或地下一层 |
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
建筑内的消防设备用房(固定灭火系统设备室、消防水泵房、通风空调机房、防排烟机房) |
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 |
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
知识点:人员密集场所布置要求
(案例分析重要考点)
(一)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
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应设在首层或二、三层;当必须设在其他楼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400m2。
2)一个厅、室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
3)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幕布和窗帘应采用经阻燃处理的织物。(规范已经删了这条。)
建规5.4.8:建筑内的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宜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三层及以上楼层。确需布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其他楼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一个厅、室的疏散门不应少于2个,且建筑面积不宜大于400m2;
②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宜设置在地下一层,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
③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灭火系统。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5.4.8。
(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歌舞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桑拿浴室(除洗浴部分外)、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以下简称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宜布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首层或二、三层,宜靠外墙设置,不宜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和尽端,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00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场所隔开,当墙上必须开门时应设置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面积按厅室建筑面积计算,这里的“一个厅、室”是指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中一个相互分隔的独立单元。当必须设置在其他楼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m。
2)确需布置在地下或四层及以上楼层时,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0m2。
3)一个厅、室的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当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小于50m2时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可设置一个出口。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5.5.15-3。
4)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防排烟设施等。
(三)电影院、剧场、礼堂
1)电影院、剧场等不宜设置在住宅楼、仓库、古建筑内。
2)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设置的电影院:即设在商场、市场、购物广场等建筑内,利用这些建筑中的餐饮、购物、休闲等设施相互促进,从而使双方获得好的经济效益。
但是,由于影院与商场的作息时间不同,因此,特别规定,综合建筑内设置的电影院应设置在独立的竖向交通附近,并应有人员集散空间,应有单独出入口通向室外,同时应设置明显标志。目前这种形式的电影院,已经与传统意义上的影院有了很大的差异。设置在三层以上时,其设计一般要求参照设在四层以上的会议厅、多功能厅的要求来设计。
3)当电影院、剧场、礼堂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设置在首层、二层;当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设置在首层。
(四)商店、展览建筑
商店建筑、展览建筑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采用四级耐火等级建筑时,应为单层。营业厅、展览厅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营业厅、展览厅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地下或半地下营业厅、展览厅不应经营、储存和展示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
知识点:特殊场所布置要求
(一)老年人建筑及儿童活动场所
老年人及儿童行动不便,缺乏必要的自理能力,易造成严重伤害,火灾时无法进行适当的自救和安全逃生,一般均需依靠成年人的帮助来实现逃生。因此,老年人建筑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
当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多层和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二、三层;当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设置在首层及二层;当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设置在首层。并均宜设置独立的出口。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设置在单、多层建筑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5.4.4。
(二)医院的病房
医院和疗养院的住院部分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医院和疗养院的住院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采用四级耐火等级建筑时,应为单层;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应布置在首层。
医院和疗养院的病房楼内相邻护理单元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分隔,隔墙上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设置在走道上的防火门应采用常开防火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5.4.5。
1)对于设置在人防工程中的医院病房,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层,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不应大于10m。
2)人防工程内设置的病房,应划分独立的防火分区,且疏散楼梯不得与其他防火分区的疏散楼梯共用。
知识点:工业建筑附属用房布置
(一)办公室、休息室
1)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当必须与本厂房贴邻建造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烧体防爆墙隔开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2)在丙类厂房内设置的办公室、休息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厂房隔开,并应至少设置一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3)甲、乙类仓库内严禁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等,且不应贴邻建造。
4)在丙、丁类仓库内设置的办公室、休息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库房隔开,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5)员工宿舍严禁设置在厂房、仓库内。
(二)液体中间储罐
厂房中的丙类液体中间储罐应设置在单独房间内,其容积不应大于5m3。设置该中间储罐的房间,其围护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相应要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防火隔墙和1.5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房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三)附属仓库
1)厂房内设置不超过一昼夜需要量的甲、乙类中间仓库时,中间仓库应靠外墙布置,并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烧体楼板与其他部分隔开。
2)厂房内设置丙类仓库时,必须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厂房隔开,设置丁、戊类仓库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3.3.6-3。
重点归纳
民用建筑内商店等与建筑内其他部位的分隔 |
不燃烧体隔墙 |
楼板 |
隔墙 |
歌舞娱乐 (含人防工程) |
2h |
1h |
乙级 |
医院病房相邻护理单元 |
2h |
---- |
乙级 |
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活动场所、儿童游乐厅 |
2h |
1h |
----- |
剧院、电影院、礼堂 |
2h |
----- |
甲级 |
大于2万平米的地下营业厅防火分隔 |
3h |
----- |
------ |
住宅与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合建 |
不燃烧体隔墙 |
楼板 |
单多层住宅与非住宅部分之间 |
2h |
1.5h |
高层建筑住宅与非住宅部分之间 |
防火墙 |
2h |
住宅居住部分与商业网点之间 |
2h |
1.5h |
工业建筑 |
不燃烧体隔墙 |
楼板 |
隔墙门窗 |
甲乙类厂房贴邻办公室、休息室 |
3h防爆墙 |
|
|
甲乙类仓库严禁设置办公室休息室 |
------------ |
----- |
------- |
丙类厂房设置办公室、休息室 |
2.5h |
1h |
乙级 |
丙类仓库设置办公室、休息室 |
2.5h |
1h |
乙级 |
厂房内丙类液体中间储罐5m3 |
3h |
1.5h |
甲级 |
厂房内设置甲、乙、丙类中间仓库 |
防火墙 |
1.5h |
|
厂房内设置丁戊类中间仓库 |
2h |
1h |
|
甲乙类厂房,甲乙类仓库防火分区分隔的防火墙耐火极限 |
应保持不低于4.00h |
1.5h |
|
丁戊类厂房内的通风机房 |
1h |
0.5h |
甲级 |
民用建筑附设设备用房 |
不燃烧体隔墙 |
楼板 |
隔墙 |
锅炉房变压器 |
2h |
1.5h |
甲级 |
柴油发电机房(含人防工程) |
2h |
1.5h |
甲级 |
消防控制室 |
2h |
1.5h |
乙级 |
附设在建筑物内的设备用房(灭火系统设备室、消防水泵房、通风空气调节机房、防排烟机房、电梯机房) |
2h |
1.5h |
甲级 |
民用建筑锅炉房储油间1m3 |
3h |
1.5h |
甲级 |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公路检测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城乡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公路造价师公路监理师化工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计量工程师
执业药师执业医师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高级职称护士资格证初级护师主管护师住院医师临床执业医师临床助理医师中医执业医师中医助理医师中西医医师中西医助理口腔执业医师口腔助理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公卫助理医师实践技能内科主治医师外科主治医师中医内科主治儿科主治医师妇产科医师西药士/师中药士/师临床检验技师临床医学理论中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