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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技术实务》辅导资料: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_第3页

来源:考试网  [2016年3月10日]  【

9.禁止私自改装现场供用电设施,现场供用电设施的改装应经具有相应资质的电气工程师批准,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电工实施。

10.应定期对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及维护情况进行检查。

(三)用气管理

施工现场常用的瓶装氧气、乙炔、液化气等气体,一旦贮装气体的气瓶及其附件不合格或违规贮装、运输、存储、使用气体便极易导致火灾、爆炸等危害,因此,施工现场用气,应符合下列要求:

1.储装气体的罐瓶及其附件应合格、完好和有效;严禁使用减压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氧气瓶,严禁使用乙炔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乙炔瓶。

2.气瓶运输、存放、使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气瓶应保持直立状态,并采取防倾倒措施,乙炔瓶严禁横躺卧放。

(2)严禁碰撞、敲打、抛掷、滚动气瓶。

(3)气瓶应远离火源,距火源距离不应小于10m,并应采取避免高温和防止暴晒的措施。

(4)燃气储装瓶罐应设置防静电装置。

3.气瓶应分类储存,库房内通风良好;空瓶和实瓶同库存放时,应分开放置,两者间距不应小于1.5m。

4.气瓶使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使用前,应检查气瓶及气瓶附件的完好性,检查连接气路的气密性,并采取避免气体泄漏的措施,严禁使用已老化的橡皮气管。

(2)氧气瓶与乙炔瓶的工作间距不应小于5m,气瓶与明火作业点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3)冬季使用气瓶,如气瓶的瓶阀、减压器等发生冻结,严禁用火烘烤或用铁器敲击瓶阀,禁止猛拧减压器的调节螺丝。

(4)氧气瓶内剩余气体的压力不应小于0.1MPa。

(5)气瓶用后,应及时归库。

四、其他施工管理

施工现场还要设置防火标识,同时做好临时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一)设置防火标识

施工现场的临时发电机房、变配电房、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库房和使用场所、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宿舍等重点防火部位或区域,应在醒目位置设置防火警示标识。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应设置禁烟标识。

(二)做好临时消防设施维护

1.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设施受外部环境、交叉作业影响,易失效或损坏或丢失,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对已失效、损坏或丢失的消防设施,应及时更换、修复或补充。

2.临时消防车道、临时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不得遮挡、挪动疏散指示标识,不得挪用消防设施。

3.施工现场尚未完工前,临时消防设施及临时疏散设施不应被拆除,并应确保其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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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daiben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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