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工程施工现场是否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答案】属于,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工程施工现场均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界定标准。
【解析】《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 61 号令:
第十三条 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高层办公楼(写字楼)、高层公寓楼等高层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本规定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2.该工程的总平面布置存在哪些不妥之处?
【答案】(1)施工现场设置了一个出入口不妥,应设 2 个,并布置在不同方向。
(2)可燃材料堆场距在建博物馆间距为 8m 不妥,临时消防车道位于可燃材料堆场与在建工程之间,临时消防车道距在建工程、可燃材料堆场均不应小于 5m。正确做法:在建工程、临时消防车道、可燃材料堆场的间距分别不小于 5m,5m。可燃材料堆场距在建博物馆间距不应小于 14m,如图所示:
3.2.1 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10m,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6m。
(3)固定动火作业场所距在建博物馆间距为 12m 不妥,临时消防车道位于固定动火作业场所与在建工程之间,临时消防车道距在建工程、固定动火作业场所均不应小于 5m。正确做法:在建工程、临时消防车道、固定动火作业场所的间距分别不小于 5m,5m。固定动火作业场所距在建博物馆间距不应小于14m,如上图所示。
(4)同理临时宿舍办公区距在建博物馆间距 6m 不妥,距在建博物馆间距不应小于 14m,如上图所示。
(5)固定动火作业场所位于在建工程的西北侧不妥,应位于在建工程的东北侧。
【解析】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GB50720-2011,相关条文:
3.1.3 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数量不宜少于 2个。当确有困难只能设置 1 个出入口时,应在施工现场内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道路。
3.2.1 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10m,其它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6m。
3.3.1 施工现场内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临时消防车道与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的距离,不宜小于 5m,且不宜大于 40m;施工现场周边道路满足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要求时,施工现场内可不设置临时消防车道。
3.3.2 临时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临时消防车道宜为环形,如设置环形车道确有困难,应在消防车道尽端设置尺寸不小于 12m×12m 的回车场;
2 临时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 4m;
3 临时消防车道的右侧应设置消防车行进路线指示标识;
4 临时消防车道路基、路面及其下部设施应能承受消防车通行压力及工作荷载。
3.1.5 固定动火作业场应布置在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等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并宜布置在临时办公用房、宿舍、可燃材料库房、在建工程等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3. 依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施工现场哪些建筑物应设环形消防车道?
【答案】(1)建筑高度大于 24m 的在建工程。
(2)建筑工程单体占地面积大于 3000 ㎡的在建工程。
(3)超过 10 栋,且为成组布置的临时用房。
【解析】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GB50720-2011,相关条文:
3.3.3 下列建筑应设置环形临时消防车道,设置环形临时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除应按本规范 3.3.2条的要求设置回车场外,尚应按本规范第 3.3.4 条的要求设置临时消防救援场地:
1 建筑高度大于 24m 的在建工程;
2 建筑工程单体占地面积大于 3000 ㎡ 的在建工程;
3 超过 10 栋,且为成组布置的临时用房。
3.3.4 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临时消防救援场地应在在建工程装饰装修阶段设置;
2 临时消防救援场地应设置在成组布置的临时用房场地的长边一侧及在建工程的长边一侧;
3 场地宽度应满足消防车正常操作要求且不应小于 6m,与在建工程外脚手架的净距不宜小于 2m,且不宜超过 6m。
4.施工现场搭建的临时用房存在哪些问题?
【答案】(1)临时用房不应超过三层。
(2)临时用房每层面积不应大于 300 ㎡。
(3)宿舍每个房间面积(含走道)约为 350/7=50 ㎡,房间面积超出了 30 ㎡的要求。
(4)单面布置房间,疏散走道宽度为 0.9m 不妥,不应小于 1m。
(5)建筑层数为 3 层,或每层建筑面积大于 200 ㎡时,应设置不少于 2 部疏散楼梯。
【解析】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GB50720-2011,相关条文:
4.2.1 宿舍、办公用房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 A 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 A 级。
2 建筑层数不应超过 3 层,每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 300 ㎡。
3 层数为 3 层或每层建筑面积大于 200 ㎡时,应设置至少 2 部疏散楼梯,房间疏散门至疏散楼梯的最大距离不应大于 25m。
4 单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1.0m;双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1.5m。
5 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疏散走道的净宽度。
6 宿舍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 30 ㎡,其他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 100 ㎡。
7 房间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 15m,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0.8m;房间建筑面积超过 50 ㎡时,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1.2m。
8 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顶板基层底面。
5.在该次动火作业中存在哪些违规之处?
【答案】(1)风力为五级时,应停止焊接等室外动火作业。
(2)现场动火作业前,动火作业人应提出动火作业申请,动火许可证签发人在收到动火申请后,应前往现场查验并确认动火作业的防火措施落实后,方可签发动火作业证。
(3)动火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并持证上岗。
(4)动火作业前应对现场可燃物进行清理,对于现场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燃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
(5)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配备灭火器材。
(6)动火作业时,应有动火监护人现场监护,且不应离场。
(7)张 x 在用手机给李 x 打过电话后与孙 xx 逃离现场不妥,张 x 应先打“119”电话报警,再给李 x 打过电话,不应逃离现场。
【解析】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GB50720-2011,相关条文:
6.3.1 施工现场用火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许可证;动火许可证的签发人收到动火申请后,应前往现场查验并确认动火作业的防火措施落实后,再签发动火许可证。
2 动火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
3 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作业现场及其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然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
4 施工作业安排时,宜将动火作业安排在使用可燃建筑材料的施工作业前进行。确需在使用可燃建筑材料的施工作业之后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5 裸露的可燃材料上严禁直接进行动火作业。
6 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应配备灭火器材,并应设置动火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每个动火作业点均应设置 1 个监护人。
7 五级(含五级)以上风力时,应停止焊接、切割等室外动火作业;确需动火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挡风措施。
8 动火作业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并应在确认无火灾危险后,动火操作人员再离开。
9 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严禁明火。
10 施工现场不应采用明火取暖。
11 厨房操作间炉灶使用完毕后,应将炉火熄灭,排油烟机及油烟管道应定期清理油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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