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救援设施的布置
一、消防电梯
高层建筑和埋深较大的地下建筑。
(一)检查内容
1.消防电梯设置的数量
通常,消防电梯设置在不同防火分区内,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少于1台;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允许相邻两个防火分区共用1台消防电梯。
2.消防电梯前室的设置
主要检查消防电梯前室设置位置、使用面积、首层能否直通室外或通向室外通道的长度。需要注意的是,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门不允许采用防火卷帘。
3.消防电梯井、机房的设置
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其他电梯井、机房之间,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隔开;隔墙上开设的门为甲级防火门。
4.消防电梯的配置
主要检查消防电梯的载重量、行驶速度、轿厢的内部装修材料、通信设备的配置,以及消防电梯的控制电缆、电线、控制面板采取的防水措施。
5.消防电梯的排水
消防电梯的井底设置排水设施,消防电梯间前室的门口应设置挡水设施。
(二)检查方法
1)核查电梯检测主管部门核发的有关证明文件,检查消防电梯的载重量、消防电梯的井底排水设施。
2)测量消防电梯前室面积、首层消防电梯间通向室外的安全出口通道的长度。面积测量值的允许负偏差和通道长度测量值的允许正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值的5%。
3)使用首层供消防人员专用的操作按钮,检查消防电梯能否下降到首层并发出反馈信号。
4)模拟火灾报警,检查消防控制设备能否手动和自动控制电梯下降至首层,并接收反馈信号。
5)使用消防电梯轿厢内专用消防对讲电话与消防控制中心进行不少于2次的通话试验,通话语音清晰。
6)使用秒表测试消防电梯由首层直达顶层的运行时间,检查消防电梯行驶速度是否保证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超过1min。
二、屋顶直升机停机坪
建筑高度超过100m且标准层面积超过2000m2的旅馆、办公楼、综合楼等公共建筑的屋顶宜设直升机停机坪或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
主要检查内容为:
1.与周边突出物的间距(不宜小于5m)
2.直通屋面出口的设置
数量不少于2个,且每个出口的宽度不宜小于0.90m。
3.消防设施的配置
直升机停机坪四周必须设置航空障碍灯、应急照明设施和消火栓。
三、消防救援口
主要检查内容为:
1.消防救援口的设置位置
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
2.消防救援口洞口的尺寸
消防救援口洞口的净高度和净宽度分别不宜小于0.80m和1.00m,其窗口下沿距室内地面不宜大于1.20m。
3.消防救援口的设置数量
消防救援口沿建筑外墙逐层设置,设置间距不宜大于30m,并须保证每个防火分区不少于2个。
4.专用消防口的设置
洁净厂房与洁净区同层外墙设置通往洁净区的专用消防口,其宽度不宜小于0.75m,高度不宜小于1.80m,并应设有明显标志。楼层的专用消防口应设置阳台,并从二层开始向上层架设钢梯。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公路检测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城乡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公路造价师公路监理师化工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计量工程师
执业药师执业医师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高级职称护士资格证初级护师主管护师住院医师临床执业医师临床助理医师中医执业医师中医助理医师中西医医师中西医助理口腔执业医师口腔助理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公卫助理医师实践技能内科主治医师外科主治医师中医内科主治儿科主治医师妇产科医师西药士/师中药士/师临床检验技师临床医学理论中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