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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一级消防工程师综合能力章节重点:第一篇第四章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知识

来源:考试网  [2016年2月29日]  【

第四章 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知识

  第一节爆炸品

  1.爆炸品的分类:整体爆炸、喷射爆炸、局部爆炸、局限爆炸、不敏感不爆炸、无危险爆炸。

  第二节易燃气体

  2.易燃气体的分级:

I级

爆炸下限<10%

爆炸极限范围≥12个百分点

II级

10%≤爆炸下限<13%

爆炸极限范围<12个百分点

  3.易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表现在:易燃易爆性、扩散性、压缩性和膨胀性、带电性、腐蚀性、毒害性。

  4.可燃气体的气体静电荷产生和杂质与流速有关。

  第三节易燃液体

  5.易燃液体的分级

I级

初沸点≤35℃

 

II级

闪点<23℃,且初沸点>35℃

 

III级

闪点≥23℃且≤35℃,且初沸点>35℃

闪点>35℃且≤60℃,初沸点>35℃

  6.易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表现在:易燃性、爆炸性、受热膨胀性、流动性、带电性、毒害性。

  第四节 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7.易燃固体:燃点高于300℃的固体称为可燃固体,燃点低于300℃的固体称为易燃固体。

责编:pb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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