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大纲]
国家教委在印发理工科本科和文理科本科用的两种《大学英语教学大纲》的通知中指出,大纲执行两年后,开始对结束四、六级学习的学生进行统一的标准化测试。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就是根据这一规定而设计的。考试的目的在于全面考核已修完大学英语四级的学生是否达到教学大纲所确定的各项目标。这种考试属于尺度相关常模参照性考试(criterion-related norm-referenced test)。
教学大纲指出:大学英语教学的目的是培养学生具有较强的阅读能力、一定的听的能力(理工科适用的大纲还规定一定的译的能力)以及初步的写和说的能力,使学生能以英语为工具,获取专业所需要的信息,并为进一步提高英语水平打下较好的基础。为此,本考试主要考核学生运用语言的能力,同时也考核学生对语法结构和词语用法的掌握程度。
本考试是一种标准化考试。由于目前尚不具备口试的条件,暂时只进行笔试。考试范围主要是教学大纲所规定的一级至四级的全部内容(说与译的内容除外)。为保证试卷的信度,除短文写作是主观性试题外,其余试题都采用客观性的多项选择题形式。短文写作部分旨在较好地考核学生运用语言的能力,从而提高试卷的效度。
本考试于每学期结束前后举行,由大学英语四、六级标准考试设计组负责和实施。每年举行两次。
领会式掌握4,200个单词(其中复用式掌握的单词为2,500个),以及由这些词构成的常用词组1,600条(中学所掌握的单词和词组均包括在内),并具有按照基本构词法识别生词的能力。
2、语法
巩固和加深基本语法知识,提高在语篇水平上运用语法知识的能力。
3、阅读能力
能顺利阅读语言难度中等的一般性题材的文章、掌握中心大意以及说明中心大意的事实和细节,并能进行一定的分析、推理和判断,领会作者的观点和态度,阅读速度达到每分钟70词。在阅读篇幅较长、难度略低、生词不超过总词数3%的材料时,能掌握中心大意,抓住主要事实和有关细节,阅读速度将达到每分钟100词。
4、听的能力
能听懂英语讲课,并能听懂题材熟悉、句子结构比较简单、基本上没有生词、语速为每分钟130-150词的简短会话、谈话、报道或讲座,掌握其中心大意,抓住要点和有关细节,领会讲话者的观点和态度。
5、说的能力
能就教材内容和适当的听力材料进行问答和复述,能用英语进行一般的日常会话,能就所熟悉的话题经准备后作简短发言,表达思想比较清楚,语音、语调基本正确。
6、写的能力
能在阅读难度与课文相仿的书面材料时做笔记、回答问题和写提纲,能就一定的话题或提纲在半小时内写出120-150词的短文,能写短信或便条,表达意思清楚,无重大语言错误。
7、译的能力
能借助词典将难度略低于课文的英语短文译成汉语,理解正确,译文达意,译速为每小时300英语单词。能借助词典将内容熟悉的汉语文字材料译成英语,译文达意,无重大语言错误,译速为每小时250汉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