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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四级阅读真题解析(第四篇)_第2页

来源:考试网   2012-05-04   【

  这篇材料讲的是亲生父母与养父母对孩子的优先权利问题。第一段只是一个引篇,主要向人们传达一个信息,即很多由养父母监护下的孩子比亲生父母照料下的孩子更加健康也更加快乐(healthier and happier with adoptive parents than with the parents that nature dealt them——deal做及物动词时是“给予”的意思)。而后举了两个例子加以说明。第二段开始进入主题,介绍了Kimberly Mays的优先监护权的案例。 
  这一段呈现的信息包括Kimberly Mays的年龄,其养父母的情况(只有一个养父),生身父母的情况(从来未与其生活过,with whom she has never lived),以及案件的结果(继续与养父生活,驳回亲生父母的要求,remain with the only father she’s ever known and that her biological parents have “no legal claim” on her)。 
  下一段揭示了这一案件结果所蕴含的意义:sets aside the principle that biology is the primary determinant of parentage. That’s an important development, one that’s long overdue,意思是它颠覆了生理联系对家庭关系的首要决定作用,这是一项迟来的重要的进展。 
  第四段把这个案件的始末详细地叙述了一遍。早在1978年,Kimberly Mays与另外一个婴儿被阴错阳差地互换了父母。另外一个孩子在1988年生病夭折,此时经过测试才知道这个孩子不是Kimberly生父母的孩子。Kimberly生父母由此与其养父展开了一场争夺监护权的斗争,最后双方达成协议,养父保留监护权,生父母有探望的权利;但养父若认为生父母的探望使Kimberly受到了伤害,则该权利终止(Those rights were ended when Mr. Mays decided that Kimberly was being harmed)。 
  下一段是此案的一些后续描述,主要是法官对此案的相关解释。第一点说明是Kimberly did have standing to sue on her own behalf Kimberly也有权为了自己的利益提起诉讼(比如,假设在生父母的经济状况远好于养父的情况下)。第二点基于第一点,说明赋予Kimberly这项权利的目的:她并不是大人们争来抢去的财产(more than just property to be handled as adults saw fit)。 
  最后一段总结这一案件的意义所在。首先是亲生父母的监护权并不总是优先于养父母(biological parents aren’t always preferable to adoptive ones),其次是血缘关系并不意味着亲生父母可以剥夺孩子全部的权利(biological parentage does not convey an absolute ownership that cancels all the rights of children)。 
  36. B 
  这道题问佛罗里达法官的判决首要依据什么考虑。 
  A,血缘关系。 
  B,孩子的利益。 
  C,传统习惯。 
  D,父母的感受。 
  文章提到佛罗里达法官的判决是在第二段,判决的内容是:A Florida judge ruled that the teenager can remain with the only father she’s ever known and that her biological parents have “no legal claim” on her,意思是当事人可以继续和养父生活在一起,而生身父母对她不享有合法权利。从判决本身看不出该判决的主要依据。 
  因为这是第一题,所以答案应该到第一段去寻找。第一段第一句话就指出许多孩子和养父母生活会更健康和幸福(many children would be healthier and happier with adoptive parents than with the parents that nature dealt them),这句话有统领全文提纲的作用,应该说全文内容都和它有关。如果把法官的判决和这句话联系起来的话,那么法官依据的只能是B的说法:孩子的利益(健康和幸福)。 
  关于A的说法,第三段已经直截了当地否定了:sets aside the principle that biology is the primary determinant of parentage。 
  而C的说法在文中没有提到,D的说法较为含混,没有说明是养父母还是亲生父母,本身就有问题。 
  37. D 
  题目问我们能从Kimberly的案子了解到什么。 
  A,孩子不仅仅是父母的个人财产。 
  B,父母和孩子的血缘关系应该受到重视。 
  C,养父母带给孩子的痛苦和折磨比关爱要多。 
  D,亲生父母不应在孩子被人领养后要求其监护权。 
  题目没有告诉我们是要考查哪一段,关键词也不具有针对性,需要我们自己缩小搜索答案的范围。全文一共6段,前两段是大段,第三段为小段,而后是一个大段和两个小段,可以说文章的重心在前面。这样的话,本题作为第二题绝对不可能去考查第四个大段的内容。鉴于第一题考察内容涉及第一段和第二段,本题考查第二三段的可能性大。 
  观察第二段的内容,可以说核心词就是custody rights。第二句讲的是两个家庭如何展开监护权战争,第三句讲的是法官最终判决亲生父母不享有监护权。 
  第三段是对法官这一判决的意义的探讨,内容依然是强调保护养父母的权利。 
  这样看来,作者对Kimberly的案子的关注点完全在孩子的监护权上。四个选项中提到这一点的只有D,所以应该毫不犹豫地选择D。 
  D的说法在文中存在直接的着落点。法官的判决中说到亲生父母have “no legal claim” on her,即“没有合法要求”,换句话说,就是对她的监护权要求是非法的,也就是不应要求监护权。
  38. C 
  题目问Twiggs夫妇要求对Kimberly的监护权,是因为…… 
  A,他们发现她在Mays先生的监护下过得并不快乐。 
  B,他们把她当作自己的财产。  考试网(www.Examw。com)
  C,他们是她的亲生父母。 
  D,他们对过去的过错感到内疚。 
  这道题有一定难度,除了可以明确A的说法在文章中没有提到之外,其余几项都有一定的道理。而关键问题在于,文章本身实际上也没有清晰地说明夫妇要求监护权的原因。因此,本题只能借助于推断。 
  B的说法在文中可以找到模糊的着落点。倒数第二段提到Thus he made clear that she was more than just property to be handled as adults saw fit,这里面出现了property一词,如果对文意似懂非懂,很有可能会选择这一项。这句话的意思是法官借此判决向人们传达这样一条信息:她不仅仅是大人肆意处置的对象。判决内容是这个女孩可以为自己的利益自行提出起诉(Kimberly did have standing tosue on her own behalf),和Twiggs夫妇没有关系。从文章的这句话可以看出,成不成为财产是从女孩的感受出发,至于夫妇有没有把女孩当作财产是无法推断的。因此可以排除B。 
  C的说法在文中也没有直接的证据,但可以找到多处相关点。首先,在第二段首次引出Kimberly案子的时候,作者就使用了biological parents这个词组。第四段介绍夫妇如何错收了孩子,讲到夫妇在得知孩子不是亲生女儿后,立即与Mays先生展开监护权的斗争。从这个叙述的衔接顺序,多少可以感觉到夫妇想要争夺监护权是因为女儿是他们亲生的。此外,第三段和最后一段是作者的议论,内容都是亲生父母对孩子的权利问题,可见文章核心思想与“亲生”有关,那么选择C应该是稳妥的办法。 
  至于D,从常理来说较为符合实际,但在文中始终找不到类似的描述,所以必须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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