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注意事项:
考试当日考生须携带相应科目准考证、报考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件及学校规定的其他证件按规定时间到达准考证上指定的考场,配合监考教师完成身份核对,并在考场签到表上相应位置签字,按考点要求将与考试无关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证件携带不齐全或不配合监考教师完成身份核对、签到及拒绝将与考试无关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的考生将不得进入考场,情节严重的将按违规处理。
考生进入考场后须按准考证上的位置入座,否则按违规处理。
考生须听从监考教师指令,在规定时间打开试卷、作答和停止作答,否则按违规处理。
考生在答题前,请认真完成以下内容:
1. 请检查试题册背面条形码粘贴条、答题卡的印刷质量,如有问题及时向监考员反应,确认无误后完成以下两点要求。
2. 请将试题册背面条形码粘贴条揭下后粘贴在答题卡 1 的条形码粘贴框内,并将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在试题册背面相应位置。
3. 请在答题卡 1 和答题卡 2 指定位置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准考证号、姓名和学校名称,并用 HB-2B 铅笔将对应准考证号的信息点涂黑。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请注意以下内容:
1. 所有题目必须在答题卡上规定位置作答,在试题册上或答题卡上非规定位置的作答一律无效。
2. 请在规定时间内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依次完成作文、听力、阅读、翻译各部分考试,作答作文期间不得翻阅该试题册。听力录音播放完毕后,请立即停止作答,监考员将立即回收答题卡 1,得到监考员指令后方可继续作答。
3 作文题内容印在试题册背面,作文题及其他主观题必须用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区域内作答。
4.选择题均为单选题,错选、不选或多选将不得分,作答时必须使用 HB-2B 铅笔在答题卡上相应位置填涂,修改时须用橡皮擦净。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按违规处理:
1. 不正确填写(涂)个人信息,错贴、不贴、毁损条形码粘贴条;
2. 未按规定翻阅试题册、提前阅读试题、提前或在收答题卡期间作答;
3. 未用所规定的笔作答、折叠或毁损答题卡导致无法评卷;
4. 考试期间在非听力考试时间佩戴耳机。
5. CET 相关规定中规定的违规行为。
在考试过程中出现突发事件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进行时,考生须听从监考教师安排,相关情况未解决之前,不得离开考场,否则视为放弃考试。
合格标准:
全国英语四级改革之后,报道成绩满分为710分,凡考试成绩在220分以上的考生,由国家教育部高教司委托“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发给成绩单,不设及格线。
但全国英语四六级规定“英语四级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含425分)者,可以报考英语六级”,一般认为英语四级的及格线是425分。当然,分数越高自然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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