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财务公司业务与监督
1.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资产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融资租赁、办理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业务、办理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成员单位产品的融资租赁、同业资产业务(主要为同业拆出和买入返售)、投资业务。
2.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负债业务: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同业负债业务(主要为同业拆入和卖出回购)、发行金融债券。
3.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中间业务:结算业务(内部结算和外部结算)、财务公司票据承兑业务、委托贷款、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融资性担保和非融资性担保)。
4.财务公司业务创新:①产业链金融服务。②资产证券化
5.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原则:全面性、审慎性、有效性、独立性、制衡性。
6.财务公司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资本净额与风险加权资产加12.5内的市场风险资本之比)
7.财务公司不良资产率不应高于4%,不良贷款率不应高于5%
8.财务公司的损失准备充足率(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和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不应低于100%;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自有固定资产比例不得高于20%;短期证券投资比例不得高于40%。长期投资比例不得高于30%;拆入资金比例不得高于100%;担保比例不得高于100%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公路检测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城乡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公路造价师公路监理师化工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计量工程师
执业药师执业医师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高级职称护士资格证初级护师主管护师住院医师临床执业医师临床助理医师中医执业医师中医助理医师中西医医师中西医助理口腔执业医师口腔助理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公卫助理医师实践技能内科主治医师外科主治医师中医内科主治儿科主治医师妇产科医师西药士/师中药士/师临床检验技师临床医学理论中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