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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银行业初级资格考试《公司信贷》考试大纲

来源:考试网  [2016年4月15日]  【

 【摘要】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同时紧密结合银行业务的发展和监管政策的变化,我会将于上半年考试中启用新考试大纲。网校银行从业资格考试频道整理发布2016年银行业初级资格考试公司信贷考试大纲供广大考生参考学习,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考试网银行从业资格考试频道。  

  中国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专业实务科目(公司信贷专业)

  初级考试大纲

  考试目的

  通过本科目考试,测查应试人员运用银行公司信贷领域相关知识,包括公司信贷基础知识、营销策略和方法,公司信贷操作流程、分析方法和管理要求,以及公司信贷相关法律法规等,处理银行公司信贷基本业务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公司信贷

  (一)掌握公司信贷的要素和种类;

  (二)了解公司信贷理论的发展及信贷资金的运动过程;

  (三)熟悉公司信贷管理的原则、流程和组织架构;

  (四)了解开展绿色信贷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二、公司信贷营销

  (一)了解公司信贷目标市场分析、选择和定位的方法及市场细分的主要内容;

  (二)充分了解公司信贷的产品、定价、渠道、促销等营销策略;

  (三)熟悉客户关系管理的应用及提高客户关系管理水平的途径。

  三、贷款申请受理和贷前调查

  (一)熟悉借款人应具备的资格和基本条件、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二)掌握面谈访问的内容和方式、内部意见反馈的步骤以及贷款意向阶段的材料准备和注意事项;

  (三)掌握贷前调查的方法和内容;

  (四)熟悉贷前调查报告的基本内容。

  四、贷款环境风险分析

  (一)熟悉区域风险的分析方法;

  (二)熟悉行业风险分析的基本方法。

  五、借款需求分析

  (一)熟悉借款需求分析的意义和借款需求的影响因素;

  (二)熟悉借款需求的分析方法,能够运用相关资料判断企业是否需要借款,以及借款需求是由何原因引起;

  (三)熟悉借款需求与负债结构的关系;

  (四)熟悉银监会三法一引中对于借款需求的规范和约束。

  六、客户分析与信用评级

  (一)熟悉客户品质分析的内容和基本方法;

  (二)熟悉客户财务分析的内容和基本方法;

  (三)理解客户信用评级的对象、因素、方法和流程。

  七、贷款担保

  (一)掌握贷款担保的分类、范围、原则和作用;

  (二)掌握贷款保证人的资格和条件,保证贷款的主要风险和风险防范措施、融资性担保公司和银担业务合作;

  (三)掌握贷款抵押的设定条件、风险和风险防范措施;

  (四)掌握贷款质押的设定条件、风险和风险防范措施、以及质押与抵押的区别。

  八、贷款审批

  (一)掌握贷款审批的原则;

  (二)掌握贷款审查事项及审批要素;

  (三)掌握授信额度的决定因素和确定流程。

  九、贷款合同与发放支付

  (一)掌握贷款合同的签订流程和管理要点;

  (二)掌握贷款发放的条件、原则和审查流程;

  (三)掌握贷款支付的类型、各类支付方式的条件和操作要点。

  十、贷后管理

  (一)掌握借款人贷后监控的基本内容;

  (二)掌握保证人管理、抵(质)押品管理以及担保的补充机制;

  (三)掌握风险预警的程序、方法、指标体系和处置;

  (四)掌握信贷业务到期处理的方法;

  (五)熟悉档案管理的内容和要求。

  十一、贷款风险分类与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

  (一)熟悉贷款风险分类的标准、目标、原则、考虑因素、监管要求和会计原理;

  (二)熟悉贷款风险分类的方法和步骤。

  十二、不良贷款管理

  (一)掌握不良贷款的成因;

  (二)熟悉不良贷款的处置方式。

  附录:

  (一)《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6月28日)

  (二)《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12号)

  (三)《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银监发[2004]51号)

  (四)《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7]54号)

  (五)《银团贷款业务指引(修订)》(银监发[2011]85号)

  (六)《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9年第2号)

  (七)《项目融资业务指引》(银监发[2009]71号)

  (八)《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1号)

  (九)《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银监发[2012]1号)

  (十)《绿色信贷指引》(银监发[2012]4号)

  (十一)《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财金[2012]6号)

  (十二)《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银监发[2011]4号)

  (十三)《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

  (十四)《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10]45号)

  (十五)《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

  如本考试教材内容与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有抵触,以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

  本考试大纲和考试教材是2016年及以后一个时期考试命题的依据,也是应考人员备考的重要资料,考试范围限定于大纲范围内,但不局限于教材内容。

责编:liujia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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