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从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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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辅导资料:反洗钱法

来源:考试网  [2018年1月24日]  【

  第四节 《反洗钱法》

  一、 洗钱的概念、过程及方式

  (一)洗钱的概念及洗钱过程

  洗钱是为了掩饰非法收入的真实来源和存在,通过各种手段使非法收入合法化的过程。

  洗钱的过程通常被分为三个阶段,即处置阶段、培植阶段、融合阶段,每个阶段都各有其目的及形态,洗钱者交错运用不同的方法,以达到洗钱的目的。

  1 . 处置阶段

  将犯罪收益投入到清洗系统的过程,是最易被侦查到的阶段。

  2 . 培植阶段

  通过复杂的多种、多层的金融交易,将非法收益与其来源分开,并进行最大限度的分散,以掩饰线索和隐藏身份。

  3 . 融合阶段

  又称甩干,为犯罪得来的财富提供表面合法掩盖。在犯罪收益披上了合法外衣后,犯罪收益人就能够自由地享用这些肮脏的犯罪收益,将清洗后的钱集中起来使用。

  【例题】单选:下列关于洗钱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洗钱是指为了掩饰犯罪收益的真实来源和存在,通过各种手段使犯罪收益表面合法化

  B.洗钱过程的三个阶段具体是指处置阶段、融合阶段、培植阶段

  C.培植阶段是指通过复杂的多种、多层的金融交易,将非法收益与其来源分开,并进行最大限度的分散,以掩饰线索和隐藏身份

  D.处置阶段是指为犯罪得来的财富提供表面合法掩盖

  导师答案:D

  答案解析:处置阶段是指将犯罪收益投入到清洗系统的过程(最易被侦察到的阶段);而融合阶段是为犯罪得来的财富提供表面合法掩盖。

  (二)洗钱的常见方式

  1 . 借用金融机构

  匿名存储、利用银行贷款掩饰犯罪收益、控制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

  2 . 保密天堂

  瑞士、开曼、巴拿马、巴哈马等,其特征是:严格的银行保密法、宽松的金融规则、自由的公司法(允许建立空壳公司、信箱公司等不具名公司)和严格的公司保密法。

  3 . 空壳公司

  亦称提名人公司,指为匿名公司所有权人提供的一种公司结构。

  4 . 现金密集行业

  以赌场、娱乐场所、酒吧、金银首饰店作掩护,通过虚假交易将犯罪收益宣布为经营的合法收入。

  5 . 伪造商业票

  洗钱者首先将犯罪收益存入甲国银行,并用其购买信用证,该信用证用于某项虚构的从乙国到甲国的商品进口交易,然后用伪造的提货单在乙国的银行兑现。有时犯罪者也利用一些真实的商业交易来隐瞒或掩饰犯罪收益,但在数量和价格上做文章。

  6 . 走私

  洗钱者将现金通过种种方式偷运到其他的国家,由其他的洗钱者对偷运的现金进行处理。除了现金走私外,洗钱者还通过贵金属或艺术品的走私来清洗犯罪收益。

  7 . 利用犯罪所得直接购置不动产和动产

  如直接购买别墅、飞机、金融债券等,然后再在转卖中套取货币现金存入银行,逐渐演变成合法的货币资金。

  8 . 通过证券和保险业洗钱

  在世界经济全球化和现代化计算机网络等高新技术支持的条件下,巨额金融交易瞬间就可以在全球范围内完成。

  【例题】多选:下列属于洗钱常见方式的有(  )。

  A.购买飞机

  B.使用空壳公司

  C.伪造商业票据

  D.艺术品走私

  E.购买金融债券

  导师答案:ABCDE

  【例题】多选:下列关于空壳公司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也称为被提名人公司,一般是指为匿名的公司所有权人提供的一种公司结构

  B.被提名人全面掌握公司真实所有人的信息

  C.为匿名的公司所有者提供服务

  D.由被提名人担任董事并相应收取管理费作为报酬

  E.公司由被提名人根据外国律师的登记指令成立

  导师答案:ACDE

  答案解析:被提名人的存在只是为了掩饰公司真实所有人,没有实际权力,为了保密起见,不可能让其知道公司所有信息,更不会让其掌握公司真实所有人的信息,故B选项错误。

  二、反洗钱的监管机构及职责

  (一)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职责

  1 . 组织协调全国的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资金监测;

  2 . 制定或会同国务院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制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章;

  3 . 监督、检查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情况;

  4 . 在职责范围内调查可疑交易活动;

  5 . 接受单位和个人对洗钱活动的举报;

  6 . 向侦查机关报告涉嫌洗钱犯罪的交易活动;

  7 . 向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定期通报反洗钱工作情况;

  8 . 根据国务院授权,代表中国政府与外国政府和有关国际组织开展反洗钱合作;

  9 . 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有关反洗钱的其他职责。

  (二)银监会反洗钱职责

  1 . 参与制定所监督管理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章;

  2 . 对所监督管理的金融机构提出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

  3 . 发现涉嫌洗钱犯罪的交易活动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4 . 审查新设金融机构或金融机构增设分支机构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方案,对不符合《反洗钱法》规定的设立申请,不予批准

  5 . 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有关反洗钱的其他职责。

  (三)商业银行的反洗钱义务

  1 . 建立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

  2 . 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3 . 建立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

  4 . 建立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5 . 按照反洗钱预防、监控制度要求,开展反洗钱培训和宣传工作等。

责编:examwk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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