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考点速记:刑法基本理论
相关推荐:2017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知识点讲义大全(各科目)
一、刑法的概念、任务和基本原则
1.刑法的概念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应当负何种刑事责任,给予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我国刑法的任务
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3.我国刑法的原则
(1)罪行法定原则。
(2)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二、犯罪
1.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基本特征,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特征。
2.犯罪构成
(1)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单位。责任年龄和责任能力是构成犯罪主体的必要条件。
(2)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3)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4)犯罪客观方面:是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
3.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1)犯罪预备
《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刑法》第23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4.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是:必须二人以上、必须有共同故意、必须有共同行为。
5.单位犯罪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据此,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实行以两罚制为主,以单罚制为辅的处罚原则。
三、刑罚
我国的刑罚可以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种。
1.主刑
①管制。
②拘役。
③有期徒刑。
④无期徒刑。
⑤死刑。
2.附加刑
①罚金。
②剥夺政治权利。
③没收财产。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公路检测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城乡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公路造价师公路监理师化工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计量工程师
执业药师执业医师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高级职称护士资格证初级护师主管护师住院医师临床执业医师临床助理医师中医执业医师中医助理医师中西医医师中西医助理口腔执业医师口腔助理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公卫助理医师实践技能内科主治医师外科主治医师中医内科主治儿科主治医师妇产科医师西药士/师中药士/师临床检验技师临床医学理论中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