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考点速记:婚姻法和继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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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姻法
1.婚姻法的概念
婚姻法是规定婚姻家庭关系的发生和终止,以及基于这些关系而产生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婚姻法》确立了五项原则,分别是:婚姻自由原则,一夫一妻制原则,男女平等原则,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原则,计划生育原则。
2.夫妻财产制度
第一,法定夫妻财产制。
①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所得的财产,原则上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二,约定夫妻财产制。
3.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二、继承法
1.继承法概述
继承法是指公民死亡后,其遗留的个人合法所有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制度。继承法,是调整财产继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法定继承
《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遗嘱继承
(1)遗嘱继承的概念
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按其生前所立遗嘱内容,将其遗产转移给指定的法定继承人的一种继承方式。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
(2)遗嘱的形式
①公证遗嘱。
②自书遗嘱。
③代书遗嘱。
④录音遗嘱。
⑤口头遗嘱。
(3)遗嘱的变更、撤销和执行
①遗嘱人变更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可以通过另立遗嘱进行。若要变更公证遗嘱,必须再经过公证程序,否则不发生变更效力。
②遗嘱人撤销遗嘱的方式包括用声明原遗嘱无效和立新遗嘱。
③遗嘱一般由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执行。
4.遗嘱及遗赠抚养协议
遗赠是指遗嘱人以遗嘱的方式将其个人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于死后无偿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主体的民事法律行为。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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