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从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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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银行从业资格考试银行管理辅导资料:金融创新

来源:考试网  [2017年11月24日]  【

  第四节 金融创新

  一、创新定义与原则

  (一)金融创新定义

  金融创新是指商业银行为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通过引入新技术、采用新方法、开辟新市场、构建新组织,在战略决策、制度安排、机构设置、人员准备、管理模式、业务流程和金融产品等方面开展的各项新活动,最终体现为银行风险管理能力的不断提高,以及为客户提供的服务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造与更新。

  (二)金融创新原则

  1.应坚持合法合规的原则,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商业银行不得以金融创新为名,违反法律规定或变相逃避监管。

  2.应坚持公平竞争原则,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进行低价倾销、恶性竞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

  3.应充分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商业银行应制定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保护自主创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4.应坚持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充分披露的原则。

  5.应做到“认识你的业务”。

  6.应做到“认识你的风险”。

  7.应做到“认识你的客户”。

  8.应做到“认识你的交易对手”。

  9.应遵守职业道德标准和专业操守,完整履行尽职义务,充分维护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利益。

  二、商业银行创新业务与产品

  (一)负债业务创新

  1.存款性负债业务创新

  (1)可转让支付命令账户

  可转让支付命令账户是一种针对个人和非营利机构开立的,计算利息的支票账户,也称为付息的活期存款。可转让支付命令账户以支付命令书取代支票,实际上是一种不使用支票的支票账户。

  (2)货币市场存款账户

  货币市场存款账户(MMDA)具有储蓄存款和活期存款的功能,近似于货币市场基金的一种存款账户。MMDA账户特点主要表现在:一是无存户对象的限制;二是有最低存款余额2500美元的限制;三是无最高利率限制,银行按照货币市场利率随时进行调整;四是无准备金限制;五是有使用次数的限制,客户利用该账户进行收付,每月不得超过6次,其中使用支票次数不得超过3次。

  (3)协定账户

  协定账户是一种可以在活期存款账户、可转让支付命令账户和货币市场存款账户三者之间自动转账的新型活期存款账户。

  (4)投资账户

  投资账户是商业银行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合作,通过银行计算机网络和销售渠道,向自己的存款客户等交叉销售股票,债券,年金保险,共同基金等金融产品,并向资金的存款客户提供咨询及投资组合等建议,帮助客户实现保值增值。

  2.非存款性负债业务创新

  (1)可转换债券

  可转换债券是商业银行发行的,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条件可以转换成商业银行普通股的债券。可转换债券是一种衍生的,复合型的证券品种,具有债券,股票和期权的多重特性。它既无担保又无追索权,信用级别比较低。但可转换债券也有优势,对银行和投资者都是一种灵活的投资工具。

  (2)次级债券

  次级债券是商业银行发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在存款及其他负债之后,在普通股及优先股之前的债券。次级债券是一种纯债务,只在一定期限内具有资本的属性,而并非银行的自有资本,最终仍需要偿还。商业银行相互持有次级债券可能会引起系统性风险。

  (3)回购协议借款

  回购协议是银行在出售证券的同时,与证券的购买商达成协议,约定在一定期限后按原定价格购回所卖证券,从而获得即时可用资金的一种交易行为。回购协议实质上是一种短期抵押融资方式,那笔被借款方先售出后又购回的金融资产即是融资抵押品或担保品。

  回购协议按照期限不同,可分为隔夜、定期以及连续性三种。回购协议对资金借贷双方都有利。

  (二)资产业务创新

  1.贷款业务创新

  (1)平行贷款

  平行贷款是在不同国家的两个母公司分别为对方设在本国境内的子公司提供金额相当的本币贷款,并承诺在指定到期日,各自归还所借货币。

  (2)背对背贷款

  背对背贷款是两个国家的公司之间签订合约,均以本币向对方发放等值贷款,并在约定到期日还本付息。

  (3)多种货币贷款

  多种货币贷款是银行对个人投资于外汇提供的一种融资便利。利用这种外汇投资便利,客户要在银行存入一定数量的定期存款,这种定期存款也称之为“原始保证金”,其作为客户向银行借入资金的抵押品。多种货币贷款的融资便利,可以被客户利用利率的差异来获利。

  (4)机动偿还期贷款

  机动偿还期贷款把还本付息额与借款人的收入相挂钩,当利率上升或收入减少时,债务分期还本付息额占总偿付额比例下降,贷款的偿还期相应延长。反之,则债务分期还本付息额比例上升,贷款的偿还期缩短。

  2.投资业务创新

  (1)金融期货与期权

  期货是买卖双方在有组织的交易所内以公开竞价的形式达成的,在将来某一特定时间交收标准数量特定金融工具的协议。期权是和约买方向卖方支付一定费用,在约定日期内或日期享有事前确定的价格向和约卖方买卖某种金融工具的权利的契约。

  (2)结构性票据

  结构性票据是一种结合“固定收益型产品”和“衍生性金融产品”的投资工具,通过发行机构将大部分的本金投资于固定收益产品,利用剩余少数的本金从事衍生性金融产品的操作,同时达到保障本金与资产增值的目的。结构性票据不一定派发利息,而且大部分结构性票据也不保本。结构性票据是由票据配合其他衍生工具如期权而组成的,回报与其他金融工具的表现挂钩。常见的有与单一或一篮子股票挂钩的股票挂钩票据,以及与1个或1组公司信贷表现挂钩的信贷挂钩票据。

  (3)资产支持证券

  资产支持证券就是由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发行的、代表特定目的信托的信托受益权份额。受托机构以信托财产为限向投资机构承担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义务。

  (4)可交换债券

  可交换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按照债券发行时约定的条件用持有的债券换取发债人抵押的上市公司股权。可交换债券是一种内嵌期权的金融衍生品,是可转换债券的一种。

  (5)本息分离债券

  本息分离债券指债券发行后,把该债券的每笔利息支付和最终本金的偿还进行拆分,然后依据各笔现金流形成对应期限和面值的零息债券。零息债券是指以低于面值的折扣价出售,在债券存续期间不发生利息支付,到期一次性按面值进行偿还的债券。

  (三)其他业务创新

  1.票据发行便利

  票据发行便利又称票据发行融资安排,指有关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协议,约定在未来一段时间,借款人根据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融资承诺,连续发行一系列的短期票据由银行购买并以最高利率成本在二级市场上出售,否则由包销银行提供等额贷款以满足借款人筹措资金需要的一种融资创新活动。

  票据发行便利的优点体现在:一是可以使企业获得较低成本资金,提高使用资金的灵活性;二是企业通过发行短期票据获得中长期资金,具有创造信用功能,并使风险进一步分散,表内业务表外化;三是银行可以向借款人收取协助筹资报酬。

  2.融资租赁业务创新

  融资租赁是指在实质上转移与一项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一种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出租方融通资金为承租方提供所需设备,具有融资、融物双重职能的交易,涉及出租方、承租方、供货人三方当事人,包括租赁合同、供货合同等两个或两个以上合同。融资租赁业务创新主要分:综合租赁、委托租赁、联合租赁、百分比租赁、风险租赁、项目融资租赁、租赁基金、融资租赁债权证券化。

  三、互联网金融

  (一)互联网金融的概念

  互联网金融,顾名思义是包括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在互联网平台上开展的各项金融业务,包括网络银行、网络证券、网络保险、网络信托等,其概念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将互联网金融定义为,“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以下统称从业机构)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

  (二)互联网金融的主要特征

  1.成本低、效率高。

  2.以客户为中心,尊重客户体验。

  3.促进金融业务综合化,为混业经营助力。

  4.风险复杂化,网络风险将难以掌控。

  (三)互联网金融的主要模式

  概括而言,当前互联网金融主要模式包括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以及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

  1.互联网支付

  互联网支付是指通过计算机、手机等设备,依托互联网发起支付指令、转移货币资金的服务。

  2.网络借贷

  网络借贷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个体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网络小额贷款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

  3.股权众筹融资

  股权众筹融资主要是指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

  4.互联网基金销售

  是指基金销售机构与其他机构通过互联网合作销售基金等理财产品。

  5.互联网保险

  是指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开展保险业务。

  6.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

  是指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通过互联网开展相关业务。

  四、商业银行创新管理与监管

  (一)商业银行创新管理

  1.管理架构

  2.部门职责与流程

  3.系统支持与考核评价

  (二)监管要求

  1.创新资质要求

  2.风险管理要求

  商业银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将金融创新活动的风险管理纳入全行统一的风险管理体系。

  商业银行应制定完善的风险管理政策、程序和风险限额,确保各类金融创新活动能与本行的管理能力和专业水平相适应。

  商业银行应建立与各类金融创新业务性质及规模相适应的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通过独立的内部和外部审计检查内控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并应对计划开展的金融创新活动进行严格的合规性审查,切实防范合规风险。

  商业银行应定期对关键模型、假设条件和模型参数进行验证和修正,制定风险预警和风险处置预案。董事会与高级管理层应负责制定业务应急性计划和连续性计划。

责编:examwk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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