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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_第2页

来源:考试网  [2016年3月9日]  【

  (六)监督执法在先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是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的重要条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关口必须前移,放在事前、事中监管上。要通过事前、事中监管,依照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把住安全准入“门槛”,坚决把那些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或者不安全因素多、事故隐患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排除在“安全准入门槛”之外。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的力度,重点查处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且未导致事故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发现事故隐患应当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者处罚措施,并且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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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zhang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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