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设项目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对评价范围内生产或操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质、物理因素等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以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可能影响,对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车间建筑设计卫生、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措施、个体防护措施、职业卫生管理措施、职业健康监护等方面进行评价,从而明确建设项目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分析其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评价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及其效果,对未达到职业危害防护要求的系统或单元提出职业危害预防控制措施的建议。
(三)建设项目运行中的现状评价
根据评价的目的不同,建设项目运行过程中的现状评价可针对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预防控制工作的多个方面,主要内容是对作业人员职业危害接触情况、职业危害预防控制的工程控制情况、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进行评价,在掌握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预防控制现状的基础上。找出职业危害预防控制工作的薄弱环节或者存在的问题,并给企业提出予以改进的具体措施或建议。
二、职业危害控制
职业危害的控制主要是指针对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的类型、分布、浓强度等情况,采用多种措施加以控制,使之消除或者降到容许接受的范围之内,以保护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职业危害控制的主要技术措施包括工程控制技术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和组织管理措施等。
(一)工程控制技术措施
工程控制技术措施是指应用工程技术的措施和手段(例如密闭、通风、冷却、隔离等),控制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或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使作业环境中有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降至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容许的范围之内。例如,控制作业场所中存在的粉尘,常采用湿式作业或者密闭抽风除尘的工程技术措施,以防止粉尘飞扬,降低作业塌所粉尘浓度;对于化学毒物的工程控制,则可以采取全面通风、局部送风和排出气体净化等措施;对于噪声危害,则可以采用隔离降噪、吸声等技术措施。
(二)个体防护措施
对于经工程技术治理后仍然不能达到限值要求的职业危害因索,为避免其对劳动者造成健康损害,则需要为劳动者配备有效的个体防护用品。针对不同类型的职业危害因素,应选用合适的防尘、防毒或者防噪等的个体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 11651--2008)、《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18664—2002)等法规标准对个体防护用品的选用给出了具体的要求。
(三)组织管理等措施
在生产和劳动过程中,加强组织与管理也是职业危害控制工作的重要一环,通过建立健伞职业危害预防控制规章制度,确保职业危害预防控制有关要素的良好与有效运行,是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的重要手段,也是合理组织劳动过程、实现生产工作高效运行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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