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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facts: 2016年7月23日下午3点,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发生老虎咬人事件,一位女性赵某在东北虎园内下车后遭老虎攻击咬伤,其母周某下车救女被老虎咬死。
8月,延庆区人民政府于事发当日成立了“7·23”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故调查组,对事件原因作出如下认定:一是赵某未遵守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对园区相关管理人员和其他游客的警示未予理会,擅自下车,导致其被虎攻击受伤。二是周某见女儿被虎拖走后,救女心切,未遵守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施救措施不当,导致其被虎攻击死亡。
调查组认为,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在事发前进行了口头告知,发放了“六严禁”告知单,与赵某签订了《自驾车入园游览车损责任协议书》,猛兽区游览沿途设置了明显的警示牌和指示牌,事发后工作开展有序,及时进行了现场处置和救援,因此,“7·23”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就是老虎伤人事件确实是一起生产安全事故,但是园方在此次事故中不负有责任。
但也有评论分析认为,行政部门认定该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只意味着政府不需要对动物园进行行政处罚,但并不必然表明动物园不存在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责任与民事侵权责任是两个不同概念。
11月22日下午,伤者父亲赵某到延庆法院正式起诉涉事动物园,索赔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154万余元,目前尚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