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处方调剂操作规程
1处方审核 |
1、审核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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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核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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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核用药的适宜性 |
1、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3、剂量、用法和疗程的正确性; 4、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7、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 | |
2药品调配 |
查处方 |
对科别、姓名、年龄 对药品、剂型、规格、数量 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 对临床诊断 |
查药品 | ||
查配伍禁忌 | ||
查用药合理性 | ||
3发药、用药交代与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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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经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记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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