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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指哪些规律 考题

来源 :华课网校 2024-08-03 08:21:25

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之一,它是研究自然界和社会现象的基本方法论,包含了三大规律。

第一大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矛盾规律。它指出,事物的存在和发展是由于内部矛盾的存在和发展。任何一个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都是在与其他事物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中产生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是推动事物向前发展的基本力量。

第二大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普遍规律——发展规律。它指出,事物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从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过程是普遍存在的。发展是指事物本身的不断变化和发展,不仅仅是数量上的增长,还包括质的变化。事物发展的过程是一个螺旋式上升的过程,不断跃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第三大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它指出,事物的发展是一个复杂而曲折的过程,旧事物的消亡和新事物的产生是通过否定之否定的方式完成的。也就是说,事物的发展是一个不断推翻旧的、否定旧的、创造新的、肯定新的的过程。这种否定之否定的发展规律贯穿于事物的整个发展过程,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

总之,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分别是矛盾规律、发展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这些规律贯穿于事物的整个发展过程,是我们认识和把握事物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基本依据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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